本文原载《历史密码Ⅱ:解读十大历史另类面孔》,因出版社编辑认为过于血腥,在编辑时予以删除,但是觉得这段历史破有意思,将其与读者在博客中分享吧!
吃人的历史三部曲:
吃人的战场——人肉充当军粮提高兵士战斗力
道德vs生存——1936大饥荒之饥民吃人肉事件
虚伪的忠义——刘安杀妻飨客被传为千古美谈
鲁迅《狂人日记》中说封建社会的历史每一页都写着“吃人”,那是指广义的吃人,即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戕害、压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质。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异类动物之间活捕生吃,同类动物之间也有互相残杀的现象,这是竞争的需要。但是,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仍然存在着人吃人的现象,这确实使人难以想象。中国历朝历代出现过吃人的惨剧,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由于人类具有高于动物的社会意识,所以人相食比动物相食更显得野蛮和残酷。历史上,吃人的情况有多种:战乱中的吃人,饥荒中的吃人,变态的吃人,更可悲的是,有些吃人事件被冠以忠诚的名义。
吃人的战场——人肉充当军粮大大兵士战斗力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掳掠当地的民众为食物。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心甘情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勇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
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都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经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没有超过人肉的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吃。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着吃。后来朱粲投降唐朝,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受投降,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到底是什么滋味?”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烂的猪肉一样。”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降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也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战争本来就会使无数生灵遭受涂炭,但是更可怕的是其连环反应,吃人,应该是一种可怕的后果。
五代时的赵思绾与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上几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肝吃完后,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无粮可食,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元朝末年,天下大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更次之。吃人的办法有多种,有的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余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