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李志金) 两人在黑灯瞎火的房中亲热,男友中途悄然起身换了人,23岁的阿芸怎么没想到,自己竟然糊里糊涂地被自己男友和另外一名男子强奸了。记者昨日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名缺德男子和他的朋友双双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四年。
女子半夜赴男友约
2007年8月25日凌晨2点半许,阿芸正在中山市石岐区某酒店的宿舍睡觉,突然接到男友阿辉的电话,约她出去。夜深了,阿芸不想去,因为正想与阿辉分手,但耐不住阿辉哀求说最后一次见面,想邀请她出去吃夜宵。
约会的地点在酒店对面的小食店里面,但是当阿芸到达后,男友说正在家里冲凉,叫阿芸直接去他住的地方。阿芸拒绝了,大约过了四五分钟后。阿辉来到小食店,说忘记带东西了,叫阿芸陪他一起回去拿东西。阿芸不好拒绝,就同他一起去阿辉租住的房子里。
到了房子楼下,阿芸本不想进屋,阿辉说既然来了,就上去坐一下。阿辉说房间的灯坏了,还故意按了一下电灯开关,灯没亮。
惨被“调包”遭强奸
在房间里,阿辉求阿芸搬来和他一起住,阿芸没有答应他,说起分手的事。阿辉不顾阿芸的反抗,强行脱阿芸的裤子,便压在阿芸身上……约两分钟后,阿辉停下来,说要到厕所里洗一下。
一分钟后,“阿辉”从厕所里出来,什么话也没有说,又压在阿芸的身上……过一会儿,“阿辉”又一次跑进洗手间,并打开了水龙头,不久阿辉就从厕所里走了出来。阿芸想上一下厕所,但阿辉拉着她不要去。
阿辉要阿芸一起出去吃夜宵,叫阿芸先出去,说自己要收拾一下床。阿芸走到门口,觉得有点不对劲,觉得这次“男友”很热情,但因为天黑什么也看不见。
就在走的时候,阿芸故意未将门关紧,又悄悄地返回来,从门缝一看,阿芸一下子愣住了:屋里的灯没坏,阿辉正和一名陌生男子在房间里谈笑风生,那名男子还在意犹未尽地高谈自己的感受。
阿芸当时就气坏了!先是打电话质问阿辉为何如此,但对方只是说不要将事情闹大。阿芸想了半天,仍然很气愤,于是就报案。
荒唐男友被判刑
据警方后来查实,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是阿辉的同事阿青。当晚上阿辉和同事阿青等人去夜宵档喝啤酒一直喝到凌晨1时30分多,两人回到出租屋一起看黄碟,看着便冲动起来。于是阿辉便打电话给女友阿芸,女友叫什么名他不知也无心知,也觉得无所谓。
阿青问阿辉和女友的感情如何?阿辉说感情不深,只是发生了关系,自己也说不上喜欢她。阿青便问能否让自己和她发生关系?阿辉考虑都没考虑便答应了。然后阿青提议,把灯故意弄坏,他躲在洗手间,等阿辉完事后,就换上他。
警方于当日凌晨将阿辉、阿青抓获。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今年3月18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阿青、阿辉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