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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的闪电离婚 (5)

发布日期:2008-03-20 11:52:15 来源:网络 作者:

  至于宋代皇室中改嫁再嫁的事例也不少。

  我们之所以列举了这么多著名人物的事例,就是想要说明,在宋代社会,再嫁改嫁固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骄傲的事情,但也绝对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遭到社会普遍的歧视、唾弃与批判。与理学家们严厉的理论约束相比,在世俗生活中,人们对再嫁改嫁的女性更多的持一种宽容与同情的态度。
 
  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批评李清照呢?说起来,这些批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当时很多封建士大夫的眼中,李清照这个人与她的作品一样,都是有一种特立独行、标新立异的风格,表达感情更是无所顾忌。这种特立独行似乎与李清照的家庭出身、个人身份不大符合,也不符合儒家学者对传统女性美德的要求,比如贤淑端庄、温柔顺从、息事宁人。李清照的缺点就是太有个性了,太有才华了。宋人王灼的话最具有代表性,他不仅说李清照再嫁又迅速离婚这件事没有节操,而且接着说李清照:“作长短句,能曲折尽人意,轻巧尖新,姿态百出。闾巷荒淫之语,肆意落笔。自古缙绅之家能文妇女,未见如此无顾忌也。”(《碧鸡漫志》)也就是说,李清照的文学作品标新立异,风格出奇,街头巷尾的市井语言尽入词中,自古以来士大夫家中擅长文学创作的女性当中,还没有见过像她这么无所顾忌的。

  第二,李清照前半生的爱情婚姻家庭生活,非常幸福、完美,几乎集合了天下对美好爱情婚姻生活最美好的想像,然而后来与张汝舟的爱情婚姻却又几乎集合了天下对丑恶婚姻家庭生活最愤怒的诅咒。再加上赵明诚不同凡响的出身,李清照父辈的品德修养,就显得李清照的这个再嫁离婚官司特别刺眼。换句话说,在宋代社会乃至整个古代社会,像李清照这样特立独行的杰出女作家本来就不多,再加上与赵明诚夫妻恩爱、志同道合的生活,加上丈夫去世之后,无子无女,孀居三年又再嫁,再嫁后仅仅百余日便状告丈夫,然后迅速离婚,所有这一切都集中地发生在李清照一人身上。又怎会不引来如蝗的铄金之语呢?

  但我们也正是通过这些诽谤诋毁以及同情者的辩护维护,才更为清楚地了解了李清照的人格与个性。她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不墨守成规,有着独立个性思想,决不向困难与不幸低头,坚强地走自己道路的女性作家。正因为有这些特点,所以她的文学作品才能永远闪耀着个性鲜明的光辉,才能够在大家如云的文学史长河上发射出耀眼的星光!我们不把她刻意看作反对封建腐朽伦理观念的先行者,但是我们却不得不承认,李清照在婚姻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鲜明的爱憎,果断的行为,坚定的态度,为追求幸福义无反顾的精神,为摆脱痛苦家庭生活而无所顾忌的精神,就是在现代生活中,就是我们这些二十一世纪的人都很难做到。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李清照自然成为我们心目中反封建礼教束缚的伟大女性。

  其实,从现代性爱与家庭观念来看,一个女性,在丈夫去世之后,当然有权利再次追求自己的感情生活、家庭生活。而当一个女性发现自己的感情生活、家庭生活并不适合自己,并不幸福的时候,也有权利结束这一切。如果为了维护所谓的道德准绳,就强求女性一辈子守寡或者厮守着没有爱情的婚姻,并标榜这样的行为为模范的妇道,这才是对人性最大的戕害。当代诗人舒婷在诗中写道:“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神女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李清照对待爱情婚姻的态度原则甚至具有现代爱情的意义。但这或许也正是生活在宋代的李清照感到痛苦与孤独的地方,是一个伟大作家在精神上最为痛苦与孤独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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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李清照 离婚  责任编辑:小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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