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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化常识漫谈之四“宗法礼仪” (2)

发布日期:2008-03-11 12:06:30 来源:中华杂谈 作者:

  2,冠礼和笄礼

  冠礼是成人礼,是给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的礼仪。在氏族社会,男女青年发育成熟时要参加一种“成丁礼”,这样才能成为自己部落的正式成员,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冠礼应当是从这种“成丁礼”演变而来的。《礼记-冠义》说,冠礼是“成人之道也”,“将责成人礼焉也”,要按照“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四个方面的礼的规范加以约束,使之成为具有“孝、悌、忠、顺”完美品德的人。

  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女子在15岁许嫁之时举行笄礼,结发加笄,也要取“字”。结发是将头发梳成发髻,盘在头顶,以区别童年时代的发式。礼经中并无笄礼详文。梁代贺瑒说,笄礼由主妇为笄者结发著笄,由女宾以酒醴礼之。女子到了20岁,虽然还未许嫁,这时也要举行笄礼,表示今后要以成人相待。笄礼至明代即废而不用。民间女子婚嫁时将头发挽束成髻,用簪子固定,与婚前发式明显不同。这也算保留了些许笄礼遗风。

  3,丧礼

  以《仪礼》的记载为主要依据的中国古代丧礼制度,等级分明。同样是死,说法就尊卑有别,“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丧礼也有不同的等级。

  4,避讳

  避讳实际上是一种反映封建礼法的忌讳,即遇到与君主、尊长的名相同的文字就采用某种方法回避。

  ⑴国讳:如秦始皇嬴政时,改正月为端月,其父名子楚,《吕氏春秋》就改楚为荆;汉高祖刘邦时,改邦为国。

  ⑵避圣人、尊者讳:汉淮南王刘安之父刘长,避长而用修;苏轼为避父(苏序)讳,就改序为引,苏辙则改序为叙。

  ⑶避恶人讳:人自宋后少名浍,我到坟前耻姓秦。

  ⑷其他忌讳:

  古人讳言钱而曰“孔方兄”,讳言大小便曰“更衣、出恭”,讳言死则曰“驾崩、仙逝、坐化、作古”等。

  5,年龄称谓

  古人对不同的年龄阶段,往往有专门的名称。掌握这些常见的称谓,对读书为文当有所裨助。

  襁褓:原指包裹婴儿的被子,后来以此来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孩提:指2-3岁的儿童。

  总角:借指幼年。古代未成年者把头发扎成髫,叫做总角。

  垂髫、髫年:借指幼年。髫,儿童头上扎起来下垂的短发。

  束发、成童:十五岁以上。古代男孩成童时束发为髫。

  及笄:女子十五岁左右。笄,古代束发用的簪子。古代女子十五岁时就把头发簪起。

  豆蔻:指女子十三四岁,杜牧《赠别》:“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弱冠:指男子二十岁。

  而立:三十岁。

  不惑:四十岁。

  知命、半百:五十岁。

  花甲:六十岁。

  古稀:七十岁。

  耋:指七八十岁的年纪,泛指老年。

  耄:指八九十岁的年纪,泛指老年。

  期颐:一百岁。

  《论语》:“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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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古代  责任编辑:小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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