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在爆发初期,也同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毛人”是政府的,并与苏联相关。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这两点不断被强化,甚至具体化。明确把与政府关系密切的群体排除在“毛人”的袭击对象范围之外,把受害对象界定为民众,刻意分化农村社会群体。因此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党员、团员、干部就成为民众攻击的对象。类似说法遍布安徽省中部的长江流域及北部的淮河流域地区。
在谣言传播中,干部和群众之间关系紧张。捆绑、扣留、殴打、制造骚乱事件时有发生。无为县曾有7000多人去乡政府捉拿“毛人”,打坏乡政府门窗,打伤4人。该县干部下乡追查“水鬼毛人”谣言,被当地群众围住,被夺去枪支和非法扣押。还有人趁机杀害干部。到了1954年初,谣言甚至出现了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成份。
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引起了各地不同程度的社会动荡。山东省郯城县,谣言蔓延全县,致使群众彻夜不眠,田禾荒芜,无人安心劳动。在江苏省,谣言波及苏北35个县、市,历时6个月才基本平息,各种工作几乎陷于停顿。仅据15个县、市的统计,各种误伤事件就造成群众伤814人、死35人。有的地区民众白天不敢下田干活,夜间集中住宿,学生不敢上学,每天要在太阳出得老高,才有人外出行走。安徽省谣言流行地区,村民普遍集体睡觉,青壮年男子均组织起来,持枪弄棒,枕戈待旦。所有窗户一律堵死,以防“水鬼毛人”钻入,到处是灯光长明。一有响动,即认为是“水鬼毛人”来临,大声呼救。有的用广播筒向邻村传播“毛人情报”,以提醒邻村加强防范,从而轰动全乡、全区乃至全县。个别乡甚至出现小村并大村。有的地方民兵,在混乱中盲目放枪壮胆,造成伤亡。还有人因过度惶恐而自杀。也有因男女集体睡觉,妇女被辱,导致羞愤自杀的。
谣言刚开始传播时,可能是没有预计到传播范围之大,对民众的影响之深,地方政府并不太注意。如在江苏省,1953年4月沭阳县谣言爆发,两个月之后,上级淮阴地委才批转了专署公安处《对沭阳县平息谣言的几点意见》。7月江苏省公安厅发出注意处理毛人水怪谣言的指示,并派一位副厅长率工作组到准阴指导平息谣言工作。这时谣言已经扩散到苏北各地和安徽部分地区。与江苏省相邻的安徽省同样也没有能够及时防范谣言在境内的扩散,农村的局面一度出现失控。为了制止谣言引起的骚乱,地方政府不得不动员大量的人力。
当谣言扩散后,政府对谣言的传播者进行的严厉打击。除了逮捕和处决一些人,地方政府还通过公审大会,现场判决等形式,对谣言的传播者起到威震作用。通过强制性的方法,加上大量干部下乡宣传教育民众,终至谣言基本平息。
若隐若现的集体记忆
“毛人”、“水怪”源于民间传说,“毛人”见于《山海经》等古籍,后来不断有相关传说。“水怪”的传说则至少在战国时期李冰治水时就有,后来“水怪”、“水鬼”更是古代文学中常见的元素。这些由民间传说构成的一种虚幻的集体记忆,在民间以口述的方式延续,并且通过文艺作品的形式传播。
对“毛人水怪”,江苏省曾有一个官方的解释认为始于沭阳县房山区,不过这种说法不太准确,因为至少在1953年以前“毛人水怪”的传说就存在。从现有资料来看,最早在1947年就有“毛人水怪”谣言。1947年夏秋之交,江苏省大丰县(苏北地区)就盛传“毛人水怪”。说此物每到夜间便从河中爬上来,挖人眼睛,扒人心。民众惶惶不安,一到夜晚,到处风声鹤唳,家家整夜点灯,有些群众集体住宿。后来捉到一个假装“毛人水怪”的人,此人因在土改时被划为富农,分掉六亩田,怀恨在心,因此造谣和装神弄鬼。1949年7月,“水鬼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