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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伦理12讲》:“礼”的光辉 (1)

发布日期:2008-01-11 09:08:17 来源:华夏历史网 作者:

  陈卫平先生主编的《对话中西》丛书中有一本崔宜明和朱承合著的《中国伦理十二讲》。我粗略翻阅一下,再重点读一些段落,思考一番,觉得有话可说,提出来,与同好者相议。

    中西文化的比较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了。当时由于刚开放,对外界所知甚少,来个比较,帮助读者了解外面的世界是有好处的。一些学者曾在外国生活较长时间,对西方文化了解比较深刻,对当时的中西比较很是反感,认为对中西都不太了解的人在那里胡乱比较,会误导读者。因此一听说有人要比较中西,他就要拔出剑来。现在,那些老人都死得差不多了,即使还活着,也到了耄耋之年,想说也没有精力了。另外,外面的世界也有了巨大变化,今非昔比。现在年轻人学好英语,到外面闯荡几年或十几二十年,看到了许多新事物,远非过去那个时代的状况。外国人对中国的情况也有类似的误区。解放前到过中国或在中国生活若干时日的外国人,印象中的中国仍然是落后的,封闭的,腐败的。加上冷战时期的宣传,中国又多了一点残酷,专制,愚昧的内容。这些老人与现代到过中国的新青年,对中国的认识,自然有天壤之别。现在,再来一次中西对话,就非常必要,而且与二十多年前的比较,有了更多新的内容,更多理性的态度,也就更有启发性。当然,这也没有到了下结论的时候,只能说表达了当代人的现在认识。

    《中国伦理十二讲》讲的是“中国伦理”。中国伦理,在古代儒家那里,就是“礼”。哲学的本原是“道”,道源于“天”。伦理的本原是“礼”,礼源于中国古代宗亲社会。宗亲社会的道德基础是孝,孝扩展为仁,义是孝仁的原则,心中有义,礼为外化形式。礼要适当,就是过犹不及,中庸为高。“礼之用,和为贵。”这样,礼就将孝、仁、义、中、和这些儒学核心核心观都联系起来。

  礼治与法治,在春秋时代是对立的,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篇》)《为政篇》第一章讲“为政以德”,第三章的这一段话就是讲的古代这样两条政治路线。孔子虽然强调德政、礼治,强调礼的教化作用,却也不反对法治,他对法家人物(管仲、子产等)的肯定,表明了这种态度。圣人不能无法以治国。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徒善,就是只有伦理;徒法,就是只有法律。这两种都是不能单独治国的。只有相配合,才能治国。伦理就是协调社会关系达到和谐的重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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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中国 伦理 光辉  责任编辑:小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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