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是某杂志的编辑先前出给我的,虽说是热情地约稿,实则是可以算作命题作文的。本来我是觉得无聊的,但却终于应承了--如果能想通了,这其实也算是个有点意思的话题呢。于是就认真地写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稿子写好发过去以后却又没了下文。如此,一晃,这稿子就在我手里搁了好些日子。
到最近忽然又想起这篇稿子来,就琢磨,如果有机会发表以至换回几吊稿费,这一篇脑力劳动也就不至于白费了。于是作了些修改,再次投了出去,虽然议论这事儿没能赶在高潮时候,但我以为这个话题还是可以继续咀嚼一下的,哪怕是最后一下呢。对于文坛上的事,我绝不能说自己有什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这个空间应该是可以自由发表各自的意见的,只要不是恶意的谩骂和胡搅,只要是以客观、冷静的态度理性地对待周围的各类人与各类事的。并且我以为,这样的直言大多时候还是有些道理和益处的。
最早看到关于“美男作家”的提法,好像还是在去年,记得当时自己的心里是禁不住暗暗叫好的--真行!“美女作家”的热潮刚消停片刻,马上就有继承前人未竟之志的同志现身了--看来咱们的文学事业是绝不怕后继无人的,瞧这前仆后继的样儿,咱老百姓还有什么不放心的?除去此等宽慰之外,就是感慨现在的人真是聪明,眉头一皱就可以计上心来,脑瓜子一拍就可以让灵感跳出来:仅仅修改一个字,就能轻轻松松、一如既往地赚到他们的第N桶金--好一个四两拨千金的生财妙方!不服不行啊。
虽说“美男作家”这个提法有点邪门,但咱们得承认这四个字确实蕴藏有丰富的市场元素和颇为不小的形而下的号召力,对不?找到一个魔力十足的词组不容易啊,既要顺口,又要醒目,还要让人在刹那间为之眼亮;既要通俗好懂,又要简洁好记,甚至可在无数人的心里留下烙印。虽然这个提法也有可以挑剔的地方,比如在概念的独创性方面略显不足,有跟风、克隆之嫌;并且这个提法多少是有些无聊、无趣、庸俗化的嫌疑的。但在始作俑者看来,这些似乎都是无足轻重的,如今这年头,只要能创造“眼球经济”,只要能捞回来一堆挺刮的钞票,别的就真的是无所谓也。
我因此特别地注意了一下“美男作家”这个概念的首倡者--原来是业内颇有些名气的某文艺出版社!我真不知真该怎么恭喜该社才好,仅仅一本十几万字的小说,就赚了这么多钱!老实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该社出这本书到底赚了多少钱,但看那5万册的起印数,我觉得就应当可以推断说:“此其志不在小也”。
《沙床》的作者葛红兵我也是知道的。因为并不认识,也没见过面,所以提及的时候用杜甫所谓的“歧王府里寻常见”来打比方显然会不合适,但毕竟此人也是近年来文坛数得着的一人物,用“崔九堂前几度闻”来形容或许还是可以的。那么,究竟又是哪“几度闻”呢?第一回,是他与留法归来的某青年才女曾经有过的一番论战,只是战到后来双方似乎是化干戈为玉帛了,而我则籍此第一次知道了这个名字。第二回好像是在书店里偶然地见到他出的几本个人专著了,并且从书中所附的“作者简介”中知道了他大略的一些情况,好像是上海大学中文系年轻有为的副教授呢。至于这第三回,那就是这所谓的“美男作家”新鲜出炉一事了。总之,如此几回下来,对于葛红兵先生,我也算是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