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择婚上,禁忌表现在外婚制和内婚制上。说白了,就是在择婚上禁止血亲间发生性关系,而同时又要表现出一种维护血统、属性稳定且纯正的意向。因各地习俗不同,便有了氏族外婚禁忌、氏族内婚禁忌、民族内婚禁忌、同姓不婚禁忌、表亲婚禁忌等等。从京城婚俗发展史上不难看出,这种禁忌也是有的。清初满汉不能通婚,后来为了统治者的需要,这种禁忌才被打破,但在等级禁忌上,时至今日也有所体现。在中国,整个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漫长过程中,存在着森严的等级差别。这种等级制度,在礼制上和法律上都对婚姻产生了种种限制作用,使“门当户对”成为中国传统婚姻最重要的标准,等级限制成为人们婚姻不可逾越的一道鸿沟。等级限制主要表现为良贱不婚和士庶不婚的禁忌,“家之婚姻必由于谱乐”,门不当,户不对,便不可能缔结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