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至正和明朝隆庆年间,因民间听信大选宫女等谣言,而兴起了“拉郎配”,时人多有记载,后人也言此不疲,甚至将其搬上了荧幕。笔者在阅读清初一些年谱、笔记时,竟然“发现”顺康时期也有此等谣言造成的闹剧,其持续时间之长、规模之大,较前两次有过之而无不及。
上海人姚廷遴在其自撰年谱性质的《历年记》(《清代日记汇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中对此多有记载。
顺治四年(1647年),当姚廷遴20岁时,该年夏天民间讹传朝廷要选秀女,结果府县城镇乡村僻壤,有女在家者俱惊慌无措,早说暮成,不必三杯水酒,只用一鼓一笛,甚至良贱不拘,时刻不限,从早至暮,从暮达旦。当时人们传诵着一首诗:“一封丹诏未为真,三杯淡酒便成亲。夜来明月楼头望,只有嫦娥未嫁人。”(按:这是元人的作品。“至正丁丑,民间讹言采童男女,自中原至江南,年十二三以上,使为婚嫁。吴僧柏子庭为诗戏之曰:一封丹诏未为真,三杯淡酒便成亲。夜来明月楼头望,惟有娥 未嫁人。”见《诗词趣话》卷二“谣言”,葛煦存原编,琴石山人校阅,杨扬点校,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如是两月,此风渐息。
一年以后,顺治五年(1648年)八月,选采女之传闻风起。这一次更甚于前。
顺治十年(1653年),又哄传“满汉联姻”,即“满洲之女发配中国男子,中国女子要配满洲男子”。结果,有女儿的人家,父母着急,不论贫富,将就成亲,“遍地皆然”。姚廷遴感慨:“真亘古未闻事也。”
时隔40年后,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又发生了此类事件:
十一月二十日始,十二月初十日止,迎亲、并亲日夜不停。并亲者着忙之甚,百物皆贵。甚至不论贫富,不计礼仪,亦不择门当户对,不管男女年纪大小,大约茶二斤、礼银四两为最,更有不费分文者。
他人亦有这方面的记载。同为上海人的董含在《三冈识略》(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中记载,顺治十三年(1656年)八月,“哄传点选彩女,人情惶骇。大河南北,以迄两越,无论妍丑,俱于数日中匹偶,鼓乐花灯,喧阗道路。有一婿数家争之,男子往往被迫成婚。又有守节颇久,不得已复嫁,亦或借此再适者”。实在是热闹非凡。
这些“拉郎配”确有影响,笔者竟然在一部地方志中也找到了点滴记载。《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紫堤村志》(上海书店1992年版):“(顺治)十三年八月初四五日,盛传采女入宫,一时婚嫁殆尽。”同时,该志还记载了上述康熙朝发生的事件:“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廿七八九日亦然。原系讹言,顷之自息。”紫堤村即今天上海市上海县诸翟镇。无疑,地方志的编撰者也认为这两次谣言影响很大。
时人许洽记载,康熙三十一年冬,“喧传点绣女信,纷纷嫁娶,错配甚多,苏、松、常尤甚”。并说,当时正值考试,主试的学政却多次接待北来的显赫达官,而参试的士子们因婚配大半已回了家,更奇怪的是考试竟然有以“桃之夭夭”作为题目,结果“人情愈疑,逾月乃息”。 (《眉叟年谱》,见《丹午笔记·吴城日记·五石脂》,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至此人们不禁要问,如果说明朝时是有人假托奉旨选宫女,带来一系列的混乱的话,那么,清初这些谣言又是怎样发生的?换句话说:所有这些谣言是不是都是空穴来风呢?
这里仅就笔者所见到的材料略加分析。第一,姚廷遴曾记载,顺治五年时,“又闻满汉联姻,朝廷将关外并满洲女子驱逐而南,配与中国男子,天下一家,华夷为胥”。查对《清世祖实录》,在顺治五年八月壬子(二十日),顺治帝谕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庚申(二十八日)顺治帝又颁布了一道上谕,就满汉联姻的具体办法谕户部:
嗣后凡满洲官员之女,欲与汉人为婚者,先须呈明尔部,查其应具奏者,即与具奏,应自理者即行自理。其无职人等之女部册有名者,令各牛录章京报部方嫁;无名者,听各牛录章京自行遣嫁。至汉官之女,欲与满洲为婚者,亦行报部。无职者听其自便,不必报部。其满洲官民娶汉人之女实系为妻者,方准其娶。
应该说,这次满汉联姻其来有自,然而对比清廷的作法,姚廷遴所载述的传闻无疑是极不准确的。但设身处地想想,当时江南连粗安也谈不上,又有几人能见到皇帝的上谕呢?人心惶惶,捕风捉影,以讹传讹,实不足怪。
第二,康熙三十一年“拉郎配”的发生,据叶梦珠《阅世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卷二“礼乐”说,他在该年六月,接到儿子的家信,其中说:“晤礼部郎陆曾庵先生云:将有如汉制选侍之举。”然而到了八月,此事不见动静,以为选秀之事就此结束。“不景十一月望后,举国若狂。”当然,此事“朝廷正选旗下女童,不及民间也”。姚廷遴事后的记述是:“此时闻朝廷选妃,差大学士明珠、索额图往江南、浙江及陕西、湖广、四川等处,凡系满洲旗下官员,自三品以上一品以下,凡有亲生女子,先期开报,候二大人进用,实与民间毫不干涉。”只是那些“愚夫愚妇”们,“有无谓之惊惶”罢了

